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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一标)等26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一标)等26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3-3-318

项目名称: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一标)等26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17,540.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乐园小区)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401.6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4,401.6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西安市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乐园小区)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4,401.62 194,401.6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2(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五标段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299.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299.9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五标段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8,299.99 318,299.9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3(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等7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688.1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688.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等7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9,688.18 109,688.1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合同包4(2017年长安区引镇街道半引路、引驾街、大义路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568.2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568.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17年长安区引镇街道半引路、引驾街、大义路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5,568.22 285,568.2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5(西安市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1标段施工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274,261.9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4,261.9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西安市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1标段施工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4,261.91 274,261.9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6(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0标段施工(王曲藏龙寨)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496.6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7,496.6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0标段施工(王曲藏龙寨)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7,496.62 157,496.6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合同包7(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施工(茅坡、高阳三路、高阳四路)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711.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711.6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施工(茅坡、高阳三路、高阳四路)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9,711.69 159,711.6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8(长安区魏寨街办“五化”道路候白路侯村段、耶柿村段、白庙村段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957.0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957.0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长安区魏寨街办“五化”道路候白路侯村段、耶柿村段、白庙村段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8,957.07 128,957.0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合同包9(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路网建设工程施工(新建建业一路、高阳一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506,916.3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6,916.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9-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路网建设工程施工(新建建业一路、高阳一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6,916.35 506,916.3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合同包10(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标段(三小周边道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207,533.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7,533.4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0-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标段(三小周边道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7,533.42 207,533.4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合同包11(2015年城乡建设项目六标常宁新区东西2路建设项目施工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274,705.5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4,705.5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15年城乡建设项目六标常宁新区东西2路建设项目施工竣工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4,705.52 274,705.5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乐园小区)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五标段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等7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4(2017年长安区引镇街道半引路、引驾街、大义路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5(西安市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1标段施工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6(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0标段施工(王曲藏龙寨)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7(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施工(茅坡、高阳三路、高阳四路)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8(长安区魏寨街办“五化”道路候白路侯村段、耶柿村段、白庙村段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9(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路网建设工程施工(新建建业一路、高阳一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10(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标段(三小周边道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11(2015年城乡建设项目六标常宁新区东西2路建设项目施工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2017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乐园小区)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老旧小区工程施工五标段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等7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4(2017年长安区引镇街道半引路、引驾街、大义路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5(西安市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1标段施工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6(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0标段施工(王曲藏龙寨)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7(长安区2019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施工(茅坡、高阳三路、高阳四路)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8(长安区魏寨街办“五化”道路候白路侯村段、耶柿村段、白庙村段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9(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路网建设工程施工(新建建业一路、高阳一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10(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B标段(三小周边道路)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11(2015年城乡建设项目六标常宁新区东西2路建设项目施工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核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2024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友情提示:(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6)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7)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8)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029-85653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029-81206622-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葱葱、王琦、张宇、戈迪

电话:029-81206622-835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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